02
青年緩緩地張開雙眼,映入眼簾的,是熟悉的擺設、熟悉的房間。
他已經不記得是怎麼回到家的了。
可能是他的同居人帶他回來的,也可能是自己回來得但他沒印象。
濃厚的愧疚感包圍著他,不斷的對他咆哮。
因為他又殺掉了一個人。
活著這千年以來,縱使他為了活下去早已殺掉無數的人,他仍然會感到愧疚,他其實可以選擇麻痺、沉淪下去,但他沒有。
愧疚感,或許是他仍保持著理智、是他活著的證據。
他叫阿信。
信仰的信、相信的信、信任的信。
這對作為一位吸血鬼的他是一個多麼諷刺的名字。
作為一名吸血鬼,信仰是不存在的——如果神真的存在,怎麼又會遺棄他們呢?——而且基本上也不會有人類相信他、給予信任,他們總是認為,吸血鬼當他們是獵物。
他不是不想死去,而是無法死去、無法脫逃。
作為一名純種的吸血鬼,死亡對於他來說實在是太過於遙遠——就算他不包緊緊行走在陽光之下,他也只會感到不適而不會灰飛煙滅;就算純銀的物品刺入他的皮膚,他也只會痛苦萬分,卻不會死去;就算他喝下一大瓶聖水他也不會死去,只會很痛苦的掙扎著,失去人形,無法化為人形好一陣子……
至少目前,他尚未找到讓自己徹底消滅的方法。
「醒了?」看到青年從房裡出來,他坐在沙發上的同居人漫不經心地一面翻著雜誌一面道︰「睡得有點久喔,兩天。」
「兩天嗎……現在是白天還晚上啊?」阿信睡眼惺忪的問。
阿信之所以會這樣子問,是因為在屬於他倆的屋子裡,厚重的深色窗簾總是拉上的,將溫暖的陽光隔絕在外頭,隔起屬於非人的空間,隔絕了日日夜夜的行走、變化。
但就算隔絕了全世界的陽光,實際上也停不了一秒鐘、停不了時間的流逝。
「傍晚五點了。」同居人看了一眼時鐘︰「你昨天晚上的工作我幫你取消了。」
阿信這才想起來,過了兩天,今天是禮拜一。
昨天晚上,也就是星期日,他有駐唱的工作。
然而他錯過了。
聳聳肩,他其實也不是那麼在意,他咧開笑容向他的同居人道謝︰「謝謝瑪莎莎——」接著他晃去廚房倒水喝。
「莎你妹……」同居人——瑪莎給了阿信一個白眼,接著又道︰「還有,那個刻薄店長叫你以後都不用去了。」簡而言之,就是被開除了。
瑪莎把事情始末告訴阿信,最後又補了一句︰「真不知道你當初怎麼會選去那邊駐唱。」因為依阿信的條件,他大可選擇更好的地方。
「你知道的,瑪莎。正就是因為他刻薄,漠不關心,他才不會發現,我們才得以生存。」
同為吸血鬼,瑪莎怎麼可能會不懂呢?但瑪莎他就是嘴上不饒人。
最後,瑪莎只能嘆了口氣︰「下個工作你要幹嘛?還是你就別工作了吧,反正我們花費不多,我每個月的錢一樣養得起我們。」
「……再看看吧。」阿信飲盡杯中的開水。
阿信其實是可以不用工作的,因為吸血鬼基本上不用吃人類的食物,花費自然就少掉了不少——他們吃了其實等於沒吃,況且,他們也品嘗不出清淡的味道。
除了水電和生活必需品,房子是直接買的,基本上沒什麼花費。
說到房子,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我們瑪莎。
為什麼呢?因為蔡氏集團財大氣粗,多年以前分家產的時候,因為不想讓一隻吸血鬼繼承,所以瑪莎——本名蔡昇晏——雖然身為直系血親,但是仍算是半被迫的放棄了家產。
但雖說如此,聰明如瑪莎怎麼可能白白放棄呢?他要求的條件也不多,以他放棄家產為由,換取一個月有十萬元零用錢加兩棟房子的未來。
因此,當初阿信救出瑪莎於主教之手時,就注定他可以衣食無虞了。
但他仍然工作,仍然學習。
因為工作、思考是他仍然活著的證明。
是它存在過的證據,他喜歡活著的感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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